国家医保局: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

  南方网讯(记者/于艳彬)1月5日,国家格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医保药品透明均衡的局促进同间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通用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名同明均厂牌、厂牌剂 型、省际 规格均相同的平诚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的信透监测价(以下统称“挂网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国家格 到2024年3月底前,医保药品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局促进同间不公平高价、 歧视性高价,通用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名同明均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厂牌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了五项治理要求。一是常规挂网药品价格回归至挂网监测价或以下。二是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在供应省份执行协议价格,在非供应省份合理协同并执行协议。三是省级、省际联盟集采以及接续中选药品在供应省份执行协议价,在非供应省份合理协同。四是医保谈判或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五是不活跃区药品激活交易时自动关联。

  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专项治理期间,对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申请挂网、撤网(含已申请但尚未完成程序)的药品,除符合本地区现有规则要求外,将采取暂停受理低价药品撤网申请、暂停受理高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药品挂网申请、暂停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过评药品挂网申请、评估个别省份挂网药品价格公允性等四项临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