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非法网络爬虫案!微博运营方获赔2000万元

  6月12日,国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一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首例涉及高端芯片、非法开源软件、网络万元大数据、爬虫5G技术等前沿领域。案微

  此次发布的博运案例中,iDataAPI抓取和交易数据案,营方是获赔全国数据竞争纠纷最高判赔数额之一,引发关注。国内

  在此案中,首例原告微某公司是非法新浪微博的经营者,被告简某公司是网络万元iDataAPI网站经营者。iDataAPI用户可通过网站提供的爬虫API获取大量新浪微博数据,不但完全覆盖微博网页上的案微相应内容数据,还包含大量微博平台运营管理过程的后台服务数据,以及微某公司的大数据产品“微指数”。截至2019年5月,用户总调用次数超过21.79亿次。

  微某公司指控简某公司采用恶意技术手段,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API,抓取了大量新浪微博后台数据予以存储和售卖,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微某公司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简某公司采用欺骗性技术手段抓取其本无权调用的后台数据,并予以存储、售卖,超过正常获取数据合理限度,显著增大了微博平台被“实质性替代”的风险,且导致数据资源的产生和积累动力减损、数据资源的流通和使用效率降低,阻碍了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微某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合被诉行为持续时间长、调用微博数据规模巨大、损害后果严重、简某公司获利超2000万元、被诉行为已经停止等情况,简某公司被判决赔偿微某公司200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等。

  典型意义

  数据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石油”,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基础资源。本案为数据竞争纠纷最高判赔数额之一,系全国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的案件。本案裁判明确认可和保护数据资源持有权,并基于数据“有力保护”与“有序流通”的平衡关系深入阐述数据权益保护边界,引导市场主体获取和利用数据要“开正门、堵偏门”“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为数据产权制度建构提供了司法实践维度的最新参考,体现了法院加强数据权益保护、规范数据要素流通的鲜明司法态度。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