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越涉嫌巨额诈骗案重审 弯腰作揖致谢安雯


苏越(资料图)


苏越与安雯(资料图)

  昨日上午,苏越涉嫌审弯备受关注的巨额音乐人苏越涉嫌巨额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审开庭。

  此前苏越曾被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诈骗后被市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案重苏越的腰作揖辩护律师对其作了罪轻辩护。

  苏越的谢安前妻安雯今天来到法庭,给苏越“助阵”。苏越涉嫌审弯

法庭外面前妻安雯 携带3本书准备送苏越

  9时40分许,巨额苏越的诈骗前妻安雯(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经过一中院安检进入法庭。 与一个多月前苏越案二审宣判当天相比,案重安雯没有再次大哭,腰作揖只是谢安坐在旁听席上不住地叹气,脸色十分憔悴,苏越涉嫌审弯显得心事重重,巨额面对记者的诈骗采访也无心回答。

  记者看到安雯今天携带了3本新书来到法庭。 安雯表示,苏越在看守所中还在搞音乐创作,这些书准备送给他,其中包括一本宋词。

辩护律师 称苏越如果骗钱早跑了

  在此案开庭前,苏越的两位辩护律师刚来到法院门口就被媒体“围堵”。

  “我们将为他作罪轻辩护。”辩护律师之一的陈旭向记者表示,他经过仔细阅卷和调查后,发现被骗单位的实际损失数额并没有那么大,与检方指控的数额有“上千万元的出入”。他将在法庭上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这一点。

  “综合案件情况来看,苏越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陈旭律师表示,苏越借来钱只是用于公司的投资和经营,并没有像普遍诈骗案件那样将资金挥霍掉,而且苏越还将自己的个人资产投入到公司经营中。

  “苏越持有外国绿卡,如果他是骗钱,拿着钱早跑掉了。”陈旭说道。

  “根据我们的了解,苏越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可能上亿。”陈旭律师还表示,苏越只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这些钱最后一时还不上,但苏越是有偿还能力的,如果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这些钱是完全有可能还清的。

一名被骗者 希望法院判他轻一点

  据陈旭律师透露,苏越案被骗事主之一的于某曾在去年6月就向法官表示,“他这个人小聪明,大愚昧,希望法院能判他轻一点”。

  于某称,一方面他觉得苏越在这件事上做得比较糊涂,另一方面又认为苏越确实有音乐天赋和相应能力,如果能让苏越早点出来,他还有希望能拿到钱。

  陈旭律师认为,对苏越从轻判罚不仅是其本人的意愿,也是被骗事主的意愿,这有利于归还被骗方的损失。

  陈旭律师表示,苏越还具有自首的情节,原本侦查机关只掌握一起涉案事实,但苏越到案后积极配合侦查,还主动交代了另两起涉案事实,因此希望法院能予以认定。

庭审现场安雯挥拳打气儿苏越作揖致谢

  上午10点30分,苏越被法警带上法庭。苏越一走进法庭,刚刚还在大声叹气的安雯立即从座位上起身跟苏越打招呼,并攥紧左拳,接连用力地挥动好几次。 看到安雯为自己打气儿,苏越脸上露出笑容,弯腰合手向安雯致谢。

  苏越今天穿着一件灰色上衣,在法庭上陈述案情时显得很平静。

  “大部分指控事实我认可,我借钱的数额没问题,但还款的数额我觉得有出入。”针对检方的指控,苏越提出了部分异议。

苏越辩称 借钱只是为了“过渡一下”

  苏越说,他从1993年开始涉足影视制作,2006年时公司的发展还很顺利,正在做上市准备,这一年还投资了上亿元,但却遭遇“滑铁卢”——电视台大量退片。

  虽然经过他做大量工作,最后没有退片,但资金却迟迟无法回笼,占用了公司大约9000万的流动资金。

  “我借这么多钱,当时只是想过渡一下。”苏越说,他当时向公司股东隐瞒了短期借款行为,以为很快就能度过资金危机。

  苏越带着反思的语气说:“奥运巡演活动其实并不存在资格问题,我早在2005年就开始做了。后来借款时,错就错在提供的文件及公章是虚假的。” “我一直在做还款的准备。”苏越说,如果他早点被释放,损失肯定不会有这么大。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审判决法院认定 涉案5746万余元

  根据二中院2011年11月所作的判决,苏越被认定涉案的合同诈骗数额为5746万余元。

  经二中院查明,苏越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利用伪造的太湖传媒公司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宣传部等多家单位签订的多份虚假《演出合同书》、《合同书》,以投资迎奥运巡演活动可以获取利润回报为由,与其他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等骗钱。

被判无期徒刑后提出上诉

  二中院认为,苏越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解决其所经营单位的资金问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单位具有承接迎奥运巡演资格或以为单位增资的事实,以单位名义,采取与他人签订协议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对于苏越所提其没有想非法占有,只是想让企业渡过难关的辩解,二中院认为,苏越明知其单位已无法正常经营并欠下巨额债务,其单位及个人已无实际归还能力,仍虚构事实并以此为基础与他人签订合同,诈骗他人巨额钱款,并将所骗钱款主要用于归还公司债务及公司经营,造成被害单位、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

  虽然苏越骗取他人钱款的动机是为单位解决资金问题,但对于与被害单位、被害人签订的合同,苏越及其单位不可能履行,实际也未履行。从其行为及结果看,应认定苏越及其单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据此,二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决苏越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后苏越提出上诉。 2012年5月31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裁定,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二中院重审。

  苏越

  1955年生于北京,是国内资深的作曲家、音乐制作人。 他出事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副主席。

  《黄土高坡》、《热血颂》、《月满西楼》以及《血染的风采》等都是苏越的作品。他还为电视剧《永不放弃》、《结婚十年》、《大汉天子》等的主题歌作曲。

  苏越同时为中国歌坛培养了包括黄格选、朱桦、戴娆、李慧珍、白雪等在内的大批歌手,有“乐坛伯乐”之称。

  安雯

  原名张静林,是苏越的前妻,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饰演者。

  安雯从演员到歌手,再到彻底转入幕后,最后以编剧现身。

  2011年11月,苏越被北京市二中院认定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安雯在微博上坦言:宁愿与他一起死去。 2011年12月,为了给苏越筹钱还债,安雯宣布正式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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