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对象公布

经党中央批准

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

将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届中财政部、央第自然资源部、轮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视对农业农村部、届中商务部、央第中国人民银行、轮巡审计署、视对海关总署、届中国家税务总局、央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轮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届中国家统计局、央第国家知识产权局、轮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地质调查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等34家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