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诽谤 要求公开道歉


董洁与潘粤明

  认为妻子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在网上发声明捏造自己“嗜赌”、明告“欠债”,董洁道歉著名演员潘粤明将任佳莺及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诉至朝阳法院,经纪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人诽在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上赔礼道歉。谤求今天上午,公开朝阳法院通报,明告已正式受理此案。董洁道歉

  潘粤明起诉称,经纪任佳莺于2012年10月20日通过微博,人诽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谤求名义发“声明”,称他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公开传闻并指责其“嗜赌”、“欠债”等,明告使用谩骂性、董洁道歉侮辱性言语,经纪如“让更多不相干的人,成为你谋取私利的陪绑”等不实说法,被众多知名网站纷纷转载、评论。此后,众多报纸报道,给他造成了恶劣影响。

  潘粤明表示,“声明”次日,他即委托律师公开澄清,但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在其出版的《申江服务导报》上仍对任佳莺进行采访,并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及新添“霸占豪宅,不让儿子进门”等诽谤内容,又引起媒体第二轮大范围转载、评论。

  潘粤明认为,他作为著名影视明星,保持良好声誉对他的生活及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两被告捏造和传播的内容,导致他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大大降低,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及心理创伤。

  潘粤明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任佳莺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在微博及相关网站上的侵权内容;判令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停止侵害、在《申江服务导报》上澄清事实;判令两被告网络媒体和《新京报》《新民晚报》等报纸上连续15天赔礼道歉。

  记者上午致电潘粤明的代理律师,对方称“未得到潘粤明授权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致电董洁经纪人未果。

案件回放

  2012年10月19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演员董洁、潘粤明已“离婚”,并称董洁另有新欢。次日,董洁方面发声明,称所谓“新欢”、“外遇”并不属实,两人分手原因是潘粤明“嗜赌成性,粗暴无理”。

  10月21日,潘粤明发律师函,称董洁经纪公司“声明”说法不实,并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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