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出台修订版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我市出台修订版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临时救助金标准总体提高 


  本报讯 (记者 黄琼)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潮州出台着眼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修订紧迫性、版临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时救施细我市近日印发《潮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助实则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潮州出台进一步定义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类别,修订细化申请审批程序。版临

  临时救助对象的时救施细范围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我市的公民,以及紧急性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急难发生地为我市的助实则其他公民;在粤居住的港澳居民遭遇突发困难,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为我市的潮州出台,即可在我市申请救助。修订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版临此前对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的时救施细要求是持有当地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已居住满半年。助实则现今调整为持有在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的有效居住证明,除当地居住证外,还包括纳税信息打印单、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证等。相对延长有效居住的要求时间,扩大了佐证材料的范围。临时救助对象类型包括支出型救助对象(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急难型救助对象(指因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在申请前1个月内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三种方式。新实施细则施行后,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标准总体提高,其中以个人为救助对象的,原则上不低于2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则按人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