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范围内试行居住权登记!珠海发布最新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月31日发布通知,全市自当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居住权登记,范围发布涵盖居住权首次登记、内试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行居在二手房交易中,住权珠海最新购房者除了查询房产查封、登记抵押情况之外,通知还应关注是全市否设立了居住权。

据了解,范围发布居住权是内试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行居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权珠海最新房产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登记权利,可以运用在养老保障、通知弱势群体保护等方面。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珠海已有法院调解过居住权纠纷案件。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及时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才能真正实现“房子不归我,我也安心住”。

本次珠海试行居住权登记主要涉及三类情形: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依据遗嘱设立居住权,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其中,通过遗嘱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首次登记,需要当事人到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线下办理。

点击此处可查看原文及下载相关文件>>《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试行居住权登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