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生产安全不能成为盲区

  昨天下午,影视松江胜强影视基地一摄影棚在拍摄一部名为《民国恩仇录》的剧生新戏时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20人受伤,产安其中4人伤势严重,全不区但均无生命危险。为盲

  这次发生在影视剧生产中的影视事故又一次拉响了安全警报。影视生产为何会屡屡发生安全事故?这也与影视剧是剧生特殊行业不无关系。现在影视剧剧组有的产安像“小煤窑”,大多临时组建,全不区存在许多不安全隐患。为盲据广电总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主要负责电视剧题材的影视审批以及拍摄完成后的审查。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我们并不参与。剧生”

  在《我的产安团长我的团》片场曾发生烟火师被炸事故,造成一死两伤的全不区惨剧。由此,为盲我曾写过一篇评论《烟火师“炸”出血的教训》。幸亏那次事故发生在演示过程中,如在拍摄中,后果不堪设想。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级别提升到最高状态。有这种态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换个角度看问题,如能把安全问题考虑在先,悲剧可以避免。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在这方面的管理似乎是一个盲区。主管部门只管艺术质量的安全,生产安全究竟由哪个部门来管理,似乎还没有一个归属部门。

  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条例,一部影视剧的开机也应该和其它生产单位一样,要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性论证,只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剧组方能开机拍摄。这应该成为一项制度性的工作。主管部门既要负责艺术质量的安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拿出一个影视剧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安全生产是一个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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