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指导意见 建议影院票房分账不过半


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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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下午15点48分,广电过半“圈内电影人吐槽马甲”在微博上贴出了《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总局账指导意见》,针对电影院分账比例,发指房分影院租金占票房比例等说法提出了指导意见。导意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见建指导意见》中提出,参照国际惯例,议影院票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广电过半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减少影院建设激烈竞争造成的总局账后续经营不利影响,建议影院年度地产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票房的发指房分15%。

  “指导意见”还提出,导意影院以签约形式加盟院线的见建,签约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议影院票签约期间,广电过半影院如改签加盟资产联结在50%以上院线的总局账,经与签约院线协商,发指房分可改签加盟资产联结院线。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到,电影院广告放映经营权逐步回归到电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

  针对这条微博,网友也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年轻滴骆驼”说,如果电影行业协会能真正团结并代表所有影城,制定出房租超过票房15%而不予以签约的强制性规定,出面去跟地产行业协会谈判,而各个影城也团结一致的支持协会,那电影院作为一个整体在跟地产谈判租金时不就能够更有胜算?中国电影院和院线真应该选举出自己的工会,协会,而不是四分五裂。也有网友认为,“地产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票房的15%”这一条仍需观望,因为这牵扯到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问题。

  在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的官方网站上,也发布了该指导意见的全文。

  截至发稿为止,这条微博转发178条,评论66条。

  王玉年/文

责任编辑:hdwmn_r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