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开展“粮食安全行动”

本报讯(李艳隆)近日,蕉城蕉城区印发《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粮食安全蕉城行动”中表率先锋作用的开展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粮食党员在粮食安全行动中发挥表率先锋作用,安全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行动推进抛荒复耕,蕉城提高粮食产量。开展

《通知》要求:农村党组织要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重要抓手,粮食推进抛荒地复耕、安全建设高标准农田、行动“粮耕保姆站”试点、蕉城“四下基层”干部实践基地等工作;涉粮部门党组织要落实和完善扶农惠粮政策,开展推动资金、粮食项目、安全人才等资源向农村集聚;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主动认筹抛荒地、行动对接帮扶种粮大户,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粮食安全蕉城行动”,履行社会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常深入所在单位认筹的抛荒地,加强服务指导,解决生产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认筹地不抛荒;党员种粮户要带头开垦抛荒耕地,带动农户整治抛荒地、积极耕种。

同时将“粮食安全蕉城行动”列为基层党建述职考评、领办党建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激励基层党组织、党员在“粮食安全蕉城行动”中发挥表率先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