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网购时人脸识别属于个人信息过度收集

  4月9日上午,国家购时个人过度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网信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直播回顾)。办网

  会上,人脸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介绍,识别属于收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信息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注册用户的国家购时个人过度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的姓名、地址、网信联系电话;支付时间、办网支付金额、人脸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识别属于收集“如果超出这些,信息像人脸识别,国家购时个人过度那就是网信过度收集了,不是办网必要个人信息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文云华 张琪达

  校对 梁洁萍